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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⼒婦女與孩童 改變世界的溫柔⼒量

五月在衣索比亞(Ethiopia)做田野調查的時候,當地人告訴我們,依傳統嫁娶習俗,男方會送女方家庭牛隻。牛隻價值不斐,這樣的禮物代表的是對新娘的珍視,「以貴重之物換取貴重之物」。當時,我第一次了解東非這樣的風俗,除了驚嘆外沒有多想。九月之後進入肯亞,同樣是牛隻聯繫起了婚姻,故事卻開始變得悲傷:

每 4 位女性,就有一位在 18 歲以下結婚或生子

聯合國兒童基金會(UNICEF)前陣子公開一段影片,呼籲大眾重視童婚問題。影片中指出,大約每 4 名肯亞女性,就有一名在 18 歲以下結婚。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UNICEFKenya/videos/1544056909009128/

當然有人質疑這個數據的準確度,畢竟四分之一的比例非常高;部分論者認為,這個數字除了童婚少女外,應該也包含「未婚小媽媽」。

這些女孩,的確在肯亞鄉村十分容易遇見:在每個我到過的村落、貧民區,都曾實際訪問過 18 歲前出嫁、或未婚生子的女性。來自肯亞、烏干達等國貧窮村落的未成年少女,容易因為缺乏性知識,在「兩情相悅」的狀況下發生性關係而意外懷孕;或者因為物質需要,選擇以性關係換取金錢、食物、衛生棉、衣鞋。

在肯亞基塔萊(Kitale)近郊的村莊,我遇過年僅 15 歲的小媽媽,因懷孕生子而輟學,小孩的爸爸,也為了實踐「未來要娶她」的承諾而輟學賺錢,如今他們都渴望重新回到學校。

在基塔萊車程一小時外、西波特克郡(West Pokot County)的貧民區,艾琳媽媽 16 歲的大女兒,因為家裏缺錢供應她升學,中學只讀到了二年級,離開學校後留在家分攤家務,幫忙照顧 6 個弟妹。也在這段時間,她遇上陌生男性承諾會送她漂亮的新衣新鞋,條件是發生性關係——於是她就這樣產下一子,成為未婚小媽媽。如今她和孩子,只能依賴逐漸年邁的艾琳養育。

為了生計,女性成為商品

美國國際開發署(USAID)與烏干達衛生署合作的愛滋防治計畫(SUSTAIN Uganda) 在 2017 年第一季度的報告中,揭露了針對未成年少女們「與男性發生性關係」原因的訪查結果:

受訪的100多名偏鄉少女表示,她們和男性發生性關係,最主要原因是為了「滿足基本物質需求」,如得到食物和衣服等,佔 34% ;第二大原因佔 32% ,是「換取金錢和禮物」。接著,「男性願意提供免費乘車」則佔了 23% ,成為第三大原因。

未成年女孩發生性關係而後懷孕,大多是起於物質需求,與缺乏對身體自主權的認知。

至於步入婚姻,很多時候卻是出自父母決定——有些少女甚至到了結婚當天,才知道自己已被父母販售、換取牛隻。

回到西波克特郡,有一位女中學老師曾說:「我們很想把女孩留在學校,然而有時候父母正是阻止女孩上學的主因。」 因為嫁女兒可以換來值錢的牛隻,在家庭無以為繼、或父母期待有更優渥的生活水平時,「嫁掉女兒來養家糊口」,變成一個常見的選擇。

家暴的主因

正因這樣的「婚姻交易」在東非部分國家十分普遍,也形成社會合理化男尊女卑社會結構、甚至家庭暴力的最佳藉口: 很多時候,丈夫要求妻子服從、甚至施以家暴的理由,便是:「妳是我用牛去換來的,所以我有權利命令妳。」

換言之,無論是在娘家或夫家,女性都容易被當作商品看待。

幾天前,我們的一個肯亞女性友人遭丈夫暴力對待,後來我們得知這已經是第三次她遭遇如此狀況。

道森,我們在肯亞認識的一位男性長者認為,她至少需要暫時離開那個家,再思考下一步。接著話鋒一轉,道森有點哀戚地告訴我:「在肯亞大部分部族,女性如果主動想和丈夫分開,必然會遭受異樣眼光,甚至娘家親友也可能不願意接納她。」

「唯一的例外,大概就是基庫尤(Kikuyu)女性了,」他說。直至今日,當肯亞人提到對各個部族的印象時,基庫尤女性的標籤便是強悍、「有能力把丈夫轟出家門」。在過去歷史上,這個部族更接近母系社會——基庫尤的傳說中記載,他們的遠祖蒙比(Mumbi)只有 7 個女兒,沒有兒子,而她們也都被養育成獨立且強壯的女性。

此外,當英國殖民統治肯亞,因為地緣關係,基庫尤族是較早接觸西方的部落,連帶地造成今日基庫尤族有較高比例的女性受過高等教育,有能力與男性競爭。

雖有立法防治,難敵貪腐盛行

今日的肯亞,已有防治家庭暴力的相關法律,然而成效始終不彰。

除了因為傳統部族、家庭觀念,受暴婦女不一定有勇氣求救外;關鍵原因更分別是「司法程序太過昂貴」、「貪腐情況嚴重」:

聯合國《非洲振興》(Africa Renewal)線上雜誌,於 2012 年探討肯亞女性受暴問題的文章中就指出,在肯亞有些受暴婦女的案件被擱置多年,是因為她們無力負擔高昂的官司費用,只能等待手上有太多案件、早已焦頭爛額的公設辯護人。

另外,早在距今近 20 年前,莫伊(Daniel Arap Moi)擔任肯亞總統時的一項獨立調查就揭露,該國司法體系中的賄賂金額,由給治安官的 2,000 美元、給高等法院法官的 2 萬美元,一路到上訴法院法官的 19 萬美元,均有「行情價」的存在。

對「有關係」的當地人士來說,更能以最便宜 500 美元的花費,撤銷已判定的殺人罪; 250 美元,就能讓被控強暴者無罪獲釋。

因此,在很大程度上,司法體系既未能發揮應有功能、也無力保護受暴婦女。在偏鄉更是有許多婦女需要幫助——無論是鼓勵她們拒絕被侵犯,或是使她們更認識自己的價值其實遠超過部落、家族的傳統觀念認知。

如何面對,違背普世人權價值的「傳統」與「無奈」?

沒有人應該「被」當作商品,成為交易的一部分。這已是今日普世人權價值中,十分基本的概念。

但在東非的部分國度和地區,一個女孩需要以性關係換取物質、換取交通,或是被迫以婚姻換來牛隻,背後的問題卻遠遠更為複雜——

很多時候,這些狀況在赤貧地區,是出於生存的無奈,其背後更大的問題,便是該如何消弭「貧窮」這個複雜的社會現象。 而當中,協助女孩接受教育、認識身體自主權,絕對是其中重要的一環。

當然,上述所有的狀況,並不見得必然是「通例」——當我回想起在衣索比亞曾聽過相似風俗時,發現那和在肯亞看見的故事如此不同。我相信在衣索比亞也會有少女為了家庭做出類似的「犧牲」;同樣地,在肯亞一定也有新娘是在丈夫心甘情願「以牛為聘」的情況下,歡喜出嫁。

但同時間,經由田野調查和訪談紀錄所揭示的悲劇,也絕非這些地區的「特殊個案」——同樣的「風俗」,帶來的故事如何,常常取決於人如何「看待」和「使用」這樣的傳統。

一直以來,人創造制度來維持秩序和規範,卻也反過來受限在各樣制度中。無論是傳統習俗或是現代司法制度,都有可能失靈,而使得原來的美意消失。

即使父母安排未成年少女出嫁,在一些肯亞部族是「傳統文化」的一部分,然而今日女孩仍應該被給予更多的時間、機會去選擇自己的人生——她們因此所能積蓄的力量,無論是經濟勞動、知識或情感上的付出,更可能遠超出我們的想像。

圖片.文 : 連怡涵 enter image description here